问题编号:[146906]
问题标题:关于船代公司的备案
问题内容:请问新成立的船代公司到海关备案,都需要提交哪些备案材料?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 舱单管理办法》(署令2008172号)对船代公司备案规定如下: 第四条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无船承运业务经营人、货运代理企业、船舶代理企业、邮政企业以及快件经营人等舱单电子数据传输义务人(以下统称“舱单传输人”)应当按照海关备案的范围在规定时限向海关传输舱单电子数据。 海关监管场所经营人、理货部门、出口货物发货人等舱单相关第六条舱单传输人、监管场所经营人、理货部门、出口货物发货人应当向其经营业务所在地直属海关或者经授权的隶属海关 备案。 第六条 舱单传输人办理备案手续时,应当向海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备案登记表》; (二)提(运)单和装货单的样本; (三)企业印章以及相关业务印章的印模; (四)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许可证件或者资格证件的复印件; (五)海关需要的其他文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出示原件供海关验核。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