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3736]
问题标题:个人邮寄奶粉如何征税?
问题内容:因孩子他叔叔定居韩国,孩子一生下来就吃的韩国的奶粉,我想请一下,从9月份以后是如何征收关税的?有具体的计算吗?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长沙海关
答:根据海关总署2010年43号公告,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按2007年25号公告,奶粉按每千克200元人民币、10%征税。上述重量不包括外包装纸箱的重量。具体请以现场海关审查验核后确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