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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关:美国购买手机带回国自用[139598]

问题编号:[139598]

问题标题:美国购买手机带回国自用北京报关员考试

问题内容:您好!我从美国购买回一台iphone4自用,从美国购买价是600美元,过关是否需要收税?收税多少?是否需要提供美国购买的票据?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由于手机属于国家规定的不予免税的20种商品范畴,进境时需要缴纳物品关税。进口税额=完税价格*税率。海关根据物品实际报验状态,依据《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和《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审定完税价格,确定归类和适用税率。经查,手机税率为10%。您可以提供购买物品的有效发票,作为审价依据。实际通关时请如实申报,以现场海关的解释和要求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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