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8366]
问题标题:工作调动,带车入境
问题内容:中国公民,持美国绿卡,现在在美国工作,由美国总公司调派回中国分公司工作,配偶是美籍,连同小孩举家迁回中国,可否带一辆自用的新车入境?所谓新车如何定义?行驶里数限制在多少公里以内?如何缴税?如何申报?需有哪些文件手续?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若是以个人名义带进自用汽车,请查看海关总署令第11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非居民长期旅客进出境自用物品监管办法》了解,须符合文件中规定的常驻人员身份,才能以个人名义带进一辆自用汽车。 常驻人员进口自用物品和机动交通工具只限自用。情况正常并经海关核准的,申请人或其代理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海关批准进/出境的《自用物品申请表》。你可以具体咨询上海海关现场业务二处,电话021-63877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