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2133]
问题标题:化妆品 书包 关税问题
问题内容:我现在在美国留学,下个月同学结婚,我想要寄回去6-7件化妆品(睫毛膏,唇彩,眼线笔之类的小件物品)900人民币左右,还有一个 coach的书包 价值2700人民币 帆布的我赠送给她,她接收的时候用不用收关税是实际价格x税率 还是根据完税价格表格上的价格收取关税当我在邮寄的时候 除了物品申报 有没有特殊的表格(之前邮寄时只有填写箱子里都有什么物品,并没有特殊的表)?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1、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若超出此限值,就不能按个人物品办理海关手续了,必须退运或按货物办理海关手续。 2、建议您参阅文件: ----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关于修订《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 ----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2010〕0043)。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