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海关:外国网站购物
问题编号:[107431]
问题标题:外国网站购物
问题内容:您好,我从ebay外国网站购买了3个ZIPPO打火机,价值400多美元,通过联邦快递邮寄。我已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物品说明,物品到北京后从联邦快递得知个人物品价值不能高于1000元人民币,我已书写书面情况,并出具在ebay上的购物凭证,我第一次在外国网站购物,很多问题不清楚,也不知道该怎么办,请问如果还不放行,我该怎么办?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中第二十二条规定,个人物品类进出境快件报关时,运营人应当向海关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快件个人物品申报单》每一进出境快件的分运单、进境快件收件人或出境快件发件人身份证件影印件和海关需要的其它单证。 根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中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以外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的,仅征超出部分。对个人收寄的物品,原则上以限值决定是否允许进出境;对单件不可分割的物品,虽超出限值规定,但确属个人正常需要的,可从宽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