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报关通知单
问题编号:[103046]
问题标题:报关通知单
问题内容:您好,我在香港网站购买护肤品,寄到广东时被广州海关扣留,现在收到报关通知单,现在我应该怎么处理呀?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根据有关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下同),免税额为400元;国家不允许减免税的二十种商品除外。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或超出限值的予以退运或按货物办理进口报关手续。由于涉及具体业务办理,请您可以直接向现场海关了解, 广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020-38187431/32/33。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