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关:太阳眼镜3副及二手书
问题编号:[102584]
问题标题:太阳眼镜3副
问题内容:你好,我打算从美国寄送太阳眼镜三幅到上海,都是给家里人用的,请问如何征税?
二手书如何征收关税?因为这些书在国内很难买到。 我是留学人员,在美国日期超过360天,享有什么优惠政策? 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留学人员在境外每满180天.可以免税携带《中国籍旅客免税物品限量表》第三类物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物品一件,有关规定您可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中国籍旅客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58号)。按现行海关规定,从外国邮寄个人物品进境,以合理自用数量为限,每次允许邮寄的邮包限值为人民币1000元,其中免税额为500元,超出免税额的,超出部分需征税。超出自用合理数量或超出限值的予以退运或按货物办理进口报关手续。完税价格是根据海关总署2007年第25号公告核定,旅客提供的发票可作参考,眼镜的行邮税率为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