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03518]
问题标题:回国定居自带汽车
问题内容:您好:我本人在美国持有绿卡以居住十年有余,现打算回天津定居。问:本人可以把在美国的自用汽车以及家具电器带回居住地天津吗?如果可以本人需办理什么手续。找天津那个部门办理?是人先回天津办理好手续再回美国发集装箱,还是可以先发集装箱后办手续?有关税率是多少?感谢您的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1、请您参阅本网办事指南-行邮监管包--五、非贸审批。
2、税费: 关税税率 25%、增值税税率 17%、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参阅:海关总署公告2008年第57号。
3、计算公式: 从价计征关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X关税税率;计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实征消费税税额)X增值税税率;从价计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实征关税税额)/(1-消费税税率)〕X消费税税率。
4、请您联系天津海关现场业务处咨询办理,办公电话022-24538060。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