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物品进口税=完税价格×税率-免税额
问题标题:物品进口税=完税价格×税率-免税额
问题内容:青岛海关官员: 看到哈尔滨海关答复个人邮寄物品时给的计算公式:物品进口税=完税价格×税率-免税额,请问青岛海关是否同样适用,谢谢。
问题分类:[个人物品]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 据《海关总署关于调整进出境邮件中个人物品的限值和免税额的通知》规定:寄自或寄往港、澳地区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下同),免税额为400元;寄自或寄往上述地区以的个人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免税额为500元,超出的,仅对超出部分征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