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6017]
问题标题:问题编号185873的后续
问题内容:您好,您说的单号是指快递单号码吗?我们使用的是OCS国际快递公司 号码为 10520263445,请核实并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您好!根据您提供的分运单号码,我们查询到该票快件为化纤制标签10300个,价值人民币3456元,运费日币2800元。标签用于物品的标识,与物品的交易是一个连体,10300个也明显超出了货样的范畴,因此,该票快件具有商业价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进出境快件监管办法》相关规定,该票快件属于货物类快件,按照海关对进口货物通关的规定办理通关手续,由海关依法征收关税、代征增值税。根据《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该票货物商品编码为5807100020,关税税率10%,增值税税率17%。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