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7360]
问题标题:智力产地证税号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有一批智力产的进口货物,享受优惠关税的,但是产地证上的税号还是旧版税则的税号,新版税则无此税号,从第五位开始和新版税则不一致,货物马上到港,已经和国外沟通不能改产地证,海关要求必须前6位一致,请问有这方面的书面文件规定吗,从哪里可以找到,是多少号文件,还有其他的办法没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亚太贸易协定》原产地证书所列货物税则号列与海关认定的实际进口货物税则号列前4位应当相同,其他优惠贸易协定货物,实际税则号列与原产地证书所列货物税则号列前6位应当相同。建议您联系关税处咨询,办公电话022-65206133。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