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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关:混合香料如何归类[194247]

 问题编号:[194247]

 问题标题:混合香料如何归类

 问题内容:你好,商品名称:混合香料,规格:25公斤/桶;黄色至淡琥珀色液体,清新薄荷香草味,主要成分:41.6%丙二醇(作为雾化载体),48%甘油(作为雾化载体),5%酒精,1.4%尼古丁,4%薄荷香精(调味用);加工方法:按比例加入反应壶进行充分均匀混合制得。用途:作为烟草代用品,用作一次性电子烟雾化器的填充液。请问该商品是按混合物归入3824项下或是按烟草代用品归入2403项下或是其他编码?多谢!

 问题分类:[商品归类]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建议按烟草代用品归2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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