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82981] 问题标题:东方支付收费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之前进行海关税费缴付使用的是电子口岸的网上支付系统,近期改用东方支付平台。网上支付系统一直使用了几年,用得也很好,且是不收费的。因为说网上支付不能用,才转为东方支付平台。现在才知道东方支付是要收费的(之前网签协议时也没说要收费),请问这样收费合理吗。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 你好,根据海关总署2011年第17号、第53号关于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的公告,海关税费电子支付系统从2011年9月开始在珠三角推广和试用。该系统的运行维护和客户服务,统一由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提供。根据东方电子支付有限公司的系统公告,拟定于2013年5月1号开始在珠三角及环渤海地区开展收费工作。如有问题请咨询客户服务热线40082176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