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3657]
问题标题:进口汽车完税价格
问题内容:你好,我公司通过海外母公司从该国汽车制造厂商采购进口普通乘用小汽车一台, 由于我公司为该汽车制造厂商的零件供应商,故在购买该车时给予6000欧元左右的折扣(该折扣已在递交海关的文件中体现出来但没有被计入完税价格向海关申报).口岸海关在审价过程中首先要求将该折扣计入完税价格并向其缴纳关税, 第二口岸海关认为我公司是通过海外母公司采购,按惯例海外母公司需向我公司收取3% 到5%不等的代理费用,该费用也应该被计入完税价格 我公司观点, 虽然该车有6000欧元的折扣, 但是折后价格仍然反映了货物的实际成交价格,我公司现向海关申报价格如果低于市场价格的话,那么卖方就不会达成该车对我公司的成交,因为作为卖方肯定也会考虑一定的商业利益 .所以我公司认为折扣不应该计入完税价格. 口岸海关所要求的代理费应该计入完税是否有法可依,即使有,3%至5%代理费这个数字的依据是什么?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1.该折扣是否需要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需视买卖双方对该折扣属性的定义以及与进口货物的关联度而定;2.若贸易中实际发生了代理费,则该代理费是否应税取决于其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审定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佣金或经纪费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