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5039]
问题标题:装载4-5辆小汽车的拖车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 您好我司要进口装载4辆小汽车和装载5辆小汽车的拖车,我想咨询一下商品编码应归入哪个?我们理解是此拖车没有动力,是不是不应归入车辆?是否应归入车辆附件?还是要归入半挂车?请贵关给予一下提示,谢谢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对商品的认知,不属于海关工作范围。且鉴于你司的商品仅提供了品名,无品牌、规格型号、组成、功能原理等关键归类要素,描述过于简单,不符合海关归类要求,网上不便答复商品编码。且根据海关规定,进出口收发货人对拟进出口商品的归类工作是其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因此建议你司根据2014年《进出口税则》、,报关实用手册》、《商品归类及协调制度注释》的规定,结合商品实际情况先行确定商品编码。也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向拟进出境地海关办理商品预归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