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94871]
问题标题:出口物品的进境修理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您好 我司是一家进料加工贸易的外商企业,现有一批原出口的成品需从境外返回修理,外商因其自己的原因原意承担修理费用。请问操作时采用进料成品退换(4600)还是修理物品(1300)?两者之间的区别如何?复出口时在报关单如何能够体现出修理费用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由于需要收取修理费用,建议按1300的监管方式申报进口和复出口。在报关单备注栏注明修理费。由于涉及收汇问题,建议咨询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海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