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8027]
问题标题:半制成品与制成品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您好!我司有一批扁钢出口,工艺流程如下:1.中频炉 2.ESR 电渣重熔 3.钢锭 4.锻造 5.热处理工艺,以消除锻造应力 6.表面冷加工(铣光) 请问按此流程,该批钢材是否可归为制成品,谢谢.!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根据海关规定,对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商品编码是收发货人或代理人的法定义务,海关依法对申报货物的商品编码等进行审核。建议您联系报关代理企业确定商品编码也可以结合商品的实际属性,查阅《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011版)查询对应商品编码。或者在货物实际进出口的45日前,持相关资料向直属海关申请预归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