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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海关:仓单与报关不符[130246]

问题编号:[130246]

问题标题:仓单与报关不符

问题内容:您好,仓单与报关不符,更改报关需要什么手续,如何办理更改,大概多少天可以更改下来,什么时候可以办理退税报关单。

问题分类:[其它]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1、 建议您联系实际出口的口岸海关咨询办理。 2、 如是在天津新港海关办理通关手续。 A、 舱单更改所需提交的单据:舱单传输人向海关申请变更货物、物品舱单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舱单变更申请表》; (二)提(运)单的复印件; (三)加盖有舱单传输人公章的正确的纸质舱单; (四)其他能够证明舱单变更合理性的文件。 舱单传输人向海关申请变更旅客舱单时,应当提交上述(一)、(三)、(四)项文件。 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同时出示原件供海关验核。 请您联系新港海关物流监控处物流四科咨询办理,办公电话:65307106 , 65307102 。 B、 报关单更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43号) (令〔2005〕0143)第七条规定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请修改或者撤销进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应当提交《进出口货物报关单修改/撤销申请表》,并相应提交下列有关单证: (一)可以证明进出口实际情况的合同、发票、装箱单等相关单证; (二)外汇管理、国税、检验检疫、银行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单证; (三)应税货物的海关专用缴款书、用于办理收付汇和出口退税的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等海关出具的相关单证。 请您联系新港海关接单处出口三科咨询办理,办公电话: 65307028 、65307298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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