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3341]
问题标题:电子关封办理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所在的主管海关是淄博海关,以前深加工结转业务办理关封没有明确的要求,办理纸质关封和电子关封都可以,但是现在接到淄博海关的通知要求从2012年8月1日起全部改用电子关封,可是与我司合作的很多客户不能办理电子关封,有惠州港海关、沙湾海关、天津海关、东莞海关,请问不能办理电子关封的客户还能继续办理纸质关封吗?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吗?以后的业务应该怎么开展呢?麻烦您帮忙解答,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署令109号第十一条的规定,主管海关对加工贸易跨关区结转实行计算机管理的,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办理结转备案、登记及报关手续。电子关封自2008年开始,随着H2000深加工结转管理系统的运行在全国推广的。因此你司的对方企业所在地海关按照总署规定时间开展相应的工作。建议上述情况,联系对方企业,请其向所在地海关进行电子关封办理方面的协调。如有困难,可向淄博海关反映,及时处理系统推广过程中出现的上述问题。如有未竟事宜,请拨打123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