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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关于出口货物退运的相关咨询[193238]

 问题编号:[193238]

 问题标题:关于出口货物退运的相关咨询

 问题内容:我司在今年4月份往沙特出口4吨化工原材料(普货,非危险品),该笔货物在3月份已经收汇(产品无退税)。11月份沙特客户反馈说自己申请的进口许可只有2吨(是他们进口部的员工搞错了进口许可数量),剩下的2吨想退回给我们。如果退回的话,请问在青岛口岸办理进口时需交什么资料用什么方式进口。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上述情况下,货物退运进口时,应提交原出口报关单、县级以上国税部门出具的未退税证明、退运协议及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并建议按退运货物办理进口申报手续。如有未竟事宜,请拨打12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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