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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关于进料加工的申请外发问题

问题编号:[183916] 问题标题:进料加工企业申请外发加工 问题内容:尊敬的老师,您好!关于进料加工的申请外发问题,我司有如下问题想咨询:1.申请表上的数量可否分批外发送料,还是要一次性发齐到承揽企业? 2.外发的产品可否分批送回?还是需要一次性送回? 3.核销期限是否需要在电子帐册核销期内?还是可以跨周期核销?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1、申请表上批准外发的保税货物可分批发货,但发货时必需填写发货单;2、外发的产品可分批运回,但运回时必需填写收货单;3、外发加工手续应在电子帐册的核销周期之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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