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7903]
问题标题:企业法定代表人变更
问题内容:您好:想请问我司报关企业在工商营业执照已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请问去拱北海关应提交什么资料去办理变更法人登记手续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内容变更的,应当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证书》、企业变更决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以书面形式到注册地海关申请变更注册登记许可。报关企业及其跨关区分支机构报关注册登记许可中有名称、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变更的,应当持下列文件到企业管理处申请注册登记许可变更: 1、报关企业(跨关区分支机构)注册登记许可变更申请书》(详见网上下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企业报关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企业变更决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章程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所指复印件,海关验核原件,收取复印件) 受理部门:拱北海关企业管理处注册管理科,办公地址:广东省珠海市拱北侨光路5号华策酒店拱北海关会议中心6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2:00 ,14:30-17:30,联系电话:0756-8164501,8164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