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课堂 外贸网站 外贸SEO 付费广告 社交营销 外贸营销 外贸推广 外贸知识 外贸政策
当前位置:首页 > 外贸课堂 > 外贸知识 > 拱北海关:关于残次品的处理方式[113635]

拱北海关:关于残次品的处理方式[113635]

问题编号:[113635]

问题标题:关于残次品的处理方式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同志: 您好!

问题编号:[113546]关于残次品的处理方式您的回答:可以向海关办理内销征税或变更增加备案成品(注明为残次品)后办理出口手续。 我还有一些问题:
1.就变更增加备案成品后办理出口手续而言,我司是E账册,残次品数量共有33项,可否全部做进E账册?
2.因残次品数量比较多,能否不变更增加备案成品后办理出口,直接向主管海关申请残次品折原材料退运,残次品都无高价值可言,折原材料的单价如何确定?,流程如何操作?
3.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09年第56号,能否放弃残次品,流程如何操作?
4.以上1-3点有什么地方要特别注意?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1.可以;2. 请变更增加备案成品后办理出口;3.可以,但必须是无法退运或内销的前提下;4.将残次品变更备案成品时,请注意如实申报对应料件的单损耗。


上一篇:青岛海关:海关备来料加工手册[113610]


相关文章:

杭州市滨江区伟业路3号

业务热线(微信同号):18143453325

业务邮箱:2848414880@qq.com

业务QQ:2848414880

目标:致力于帮助中国企业出海淘金

使命:为国内企业跨境出海提供动力支持

愿景:打造用户期待和尊重的外贸服务商

Copy © 外贸巴巴 www.waimao88.cn 版权所有备案号:浙ICP备18013128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