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4020]
问题标题:边角料征税价格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领导:你好!我司是一冷板五金冲压厂,对于2011年贵关边角料征税定价价格与市场行情差距太大(有接近1倍差距),如矽钢板冲压边角料征税定价是5.3元/KG,但实际市场的行情价只有3000元/吨(可参考中废网广东地区的废铁价格)。如按贵关定价所缴的增值税,税务部门是不允许用作进项税抵扣的,因税务部门只认可正常合理价格的税单。对此,我司非常希望贵关的边角料征税定价能与行情相接近,也希望能了解到贵关是如何进行边角料价格确认的。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Bgyedu.CoM答: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原则上是以符合海关认定条件的成交价格确定。 当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下列价格估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一)与该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 (二)与该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 (三)与该货物进口的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将该进口货物、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在第一级销售环节销售给无特殊关系买方最大销售总量的单位价格,但应当扣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项目; (四)按照下列各项总和计算的价格:生产该货物所使用的料件成本和加工费用,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同等级或者同种类货物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该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