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4042]
问题标题:报关企业注册许可
问题内容:官员你好:我想咨询一下,报关企业注册时注册地址和办公经营地址的要求?还有注册时需要提供银行对账单吗?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报关员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具备以下提交的企业可按海关要求办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手续:1.具备境内企业法人资格条件;2.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150万元;3.健全的组织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4.报关员人数不少于5名;5.投资者、报关业务负责人、报关员无走私记录;6.报关业务负责人具有五年以上从事对外贸易工作经验或者报关工作经验;7.无因走私违法行为被海关撤销注册登记许可记录;8.有符合从事报关服务所必需的固定经营场所和设施;9.企业名称中应当含有“报关”字样(名称中含有“国际货运代理”字样的除外);10.未曾在海关办理过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报关企业注册登记;11.海关监管所需要的其他条件。须提交以下文件:1.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申请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3.企业章程;4.出资证明文件复印件;5.所聘报关从业人员的《报关员资格证》复印件;6.从事报关服务业可行性研究报告;7.报关业务负责人工作简历;8.报关服务营业场所所有权证明、租赁证明;9.其他与申请注册登记许可相关的材料。申请人按照海关规定提交有关文件资料,其中规定提交复印件的,应当将正(副)本原件交海关验核。其他未竟事宜请见http://qingdao.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105/tab41777/info267703.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