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9361]
问题标题:通关申报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我预咨询进出口通关业务,报关单表体规格型号栏填制方法:1、生产厂商有型号,实物表面无型号,包装物上有型号;2、生产厂商有型号,实物表面无型,包装物也无型号。以上两种情况,我在进出口通关时,报关单表体规格型号分别应怎样填写?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规定,规格型号应据实填报,并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受委托的报关企业所提交的合同、发票等相关单证相符。因此对于以上两种情况,报关单表体规格型号应当填写与合同、发票等相关单证相符的型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