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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关:通关申报[119361]

问题编号:[119361]

问题标题:通关申报

问题内容:尊敬的关员,我预咨询进出口通关业务,报关单表体规格型号栏填制方法:1、生产厂商有型号,实物表面无型号,包装物上有型号;2、生产厂商有型号,实物表面无型,包装物也无型号。以上两种情况,我在进出口通关时,报关单表体规格型号分别应怎样填写?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规定,规格型号应据实填报,并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受委托的报关企业所提交的合同、发票等相关单证相符。因此对于以上两种情况,报关单表体规格型号应当填写与合同、发票等相关单证相符的型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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