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11916]
问题标题:关于报关中的预申报
问题内容:您好: 在很多转关申报中,需要预申报,请问为什么要预申报?、什么情况下需要预申报、 与申报中需要注意哪些? 在海关现场递单中有什么特殊要求??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一)进口对于转关方式为“提前报关”的转关货物,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录入《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向指运地海关提前报关,经计算机自动审核,符合条件的自动生成《进口转关运输货物申报单》电子数据发送至进境地海关。对于转关方式为“中转”和“直转”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需录入进口转关申报单电子数据并发送至进境地海关,进境地海关计算机自动对转关申报单数据进行审核作业。货物收货人或代理人应持《进口转关货物申报单》、《汽车载货登记簿》、提(运)单等有关单证向进境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
(二)出口对于转关方式为提前报关和直转的转关货物,其发货人或代理人应在启运地填报录入《出口货物报关单》,在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通关手续后,计算机自动生成《出口转关货物申报单》数据,传送至出境地海关。对于转关方式为中转的,其发货人或代理人向启运地海关办理出口通关手续后,运输工具代理人需向启运地海关录入出口转关申报单电子数据。货物收货人或代理人应持《出口货物报关单》、《汽车载货登记簿》等有关单证向启运地海关办理转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