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出口货物退运
问题编号:[106956]
问题标题:出口货物退运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办事人员: 现我司有两票在2009年3月以一般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因为颜色与客户的要求有误差,客户要求退货修复后再出口。我想请问一下,因为这两票货物在出口时分别在佛山新港、佛山澜石两个不同的港口报关,那么在退回时一定要分别退回两个港口吗?能否申请合并退回在一个港口集中办理?盼回复!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你好!所提问题答复如下:出口货物退运,须经原出境口岸退运进境,因特殊情况需经另一口岸退运进境的,应取得原出境口岸海关同意并由原出境口岸海关以关封的形式向进境口岸海关提供原出口报关单证。感谢您对海关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