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9229]
问题标题:健身器材进口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好!我有个加拿大的朋友打算送我一些健身器材,如跑步机、我查了一下海关编码9506911900 其他健身及康复器械(包括设备 ) 监管条件是B,请问:1.进口时如何报关?是以个人名义还是必须是公司名义?2.除了提供提单、发票、箱单、赠送协议外还提供别的资料吗?3.有没有这方面的法规?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 1、个人寄自或寄往港、澳、台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800元人民币;寄自或寄往其它国家和地区的物品,每次限值为1000元人民币。个人邮寄进出境物品超出规定限值的,应办理退运手续或者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但邮包内仅有一件物品且不可分割的,虽超出规定限值,经海关审核确属个人自用的,可以按照个人物品规定办理通关手续。参阅文件 -海关总署2010年第43号关于调整进出境个人邮递物品管理措施有关事宜的公告 (公告〔2010〕0043)。 2、如需按照货物规定办理通关手续,请您参阅本网办事指南“货运监管”栏目。建议您委托有进口经营权的公司、报关公司办理通关手续。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