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71917]
问题标题:进口危险品退换货
问题内容:尊敬的海关,我司与年初从马来西亚进口了一批危险品,HS编码32141090,总共8桶。后来在使用中发现货物的粘稠度达不到使用要求,和卖方协商后,卖方同意帮我们换货。现在我司已经提出退运申请,但是现场海关让我司提供一份检测报告说明情况。我和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危险品检验检疫中心都联系过,但是都没有明确的答复。现在请问海关,这份检测报告我需要向在什么部门申请办理?和什么部门联系?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简要回答:建议“无代价抵偿”方式申报,对于无代价抵偿的货物,原进口货物的退运应以“其他”的方式申报,之后提供的进境货物应以"无代价抵偿"来报。申报进口无代价抵偿货物,应提交下列单证: 1.原进口货物报关单; 2.原进口货物退运出境的出口报关单或者原进口货物交由海关处理的货物放弃处理证明。 3.原进口货物税款缴款书或者《征免税证明》; 4.买卖双方签订的索赔协议; 5.海关认为需要时,收发货人还应当提交具有资质的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原进口货物残损、缺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的检验证明书或者其他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24号)第三章第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