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6508]
问题标题:农副产品加工可否做加工贸易
问题内容:海关您好:我司是一家贸易公司,公司在青岛。在胶州的下属加工工厂和我们公司都已经在海关注册备案,我们常年从事农副干产品的贸易,做进口辣椒,然后再加工成辣椒粉出口,我们一直以来都是一般贸易进口,一般贸易出口。现请指教我们是否可以做免税的加工贸易方式做进出口?我们是从印度进口辣椒后,加工成粉出口中东地区的辣椒市场,不知可否做进料加工?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企业如需办理加工贸易,必须首先获得外经贸主管部门的《加工贸易批准证书》和《加工生产能力证明》,其后方可到海关办理相应手册备案。建议你司现行获得上述文件后再致电加工企业所在地海关的加工贸易监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