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关:边角料内销补税
问题编号:[104202]
问题标题:边角料内销补税
问题内容:老师:您好!关于问题编号为【104186】的问题我已了解,请问补税是凭据发票吗?可是出口加工区企业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那应如何处理?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海关按照区内加工贸易企业向海关申请内销边角料的报验状态归类后适用的税率和审定的价格计征税款。海关开具《海关专用缴款书》,在税单编号那里用" /" 取代“-”,表示补税。关于加工区企业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咨询不属于海关业务,建议咨询相应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