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4820]
问题标题:暂时出口报关单是否可以强行结关?
问题内容:在黄岛海关申报正常海运出口货物(比如压缩机)为运输和装卸方便,使用往返使用的特制铁丝筐进行包装和运输,按照要求货物和包装铁丝筐分单申报。我司其中货物报关单正常海运报关,铁丝筐报关单申报时运输方式申报为“其他”,不录入船名航次提单号,在备注栏内注明船名航次提单号和对应货物出口报关单号。申报出口后,因暂时进出口报关单不对应仓单,在货物出口报关单正常结关后,能否申请暂时进出境报关单强行结关?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非常感谢您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按照您描述的问题,承装货物的容器按照监管方式“暂时进出境”、运输方式“其他”申报,涉及具体结关操作请向现场海关主管部门申请,由现场海关主管部门具体审核后办理。如仍有疑问,请致电0532-82955520进一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