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62706]
问题标题:进口货物退运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今年5月以一般贸易方式从黄埔关进口了一批饲料,现因品质不合格,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要求我司作退运处理,向贵关做退运申报时,我司是否可以直接退到其他国家或地区?另外如果出口的申报价格跟进口时的申报价格不一样,可以吗?望答复,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黄埔海关
答:进口货物海关已做放行处理的申请退运出口,适用监管方式“退运货物”(4561),你司需凭原进口报关单证向海关办理退运手续。另外,你司提出出口申报价格与进口申报价格不一致的问题不尽合理,同一票货物不应存在价格不同的情形,如确有特殊情况的,你司可在向现场海关办理退运手续时一并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