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1576]
问题标题:快件通关
问题内容:您好! 请问进口KJ2快件货值低于人民币400元且应缴税费不到人民币50元的,即属于免税物品的,是否也必须申报进出口收发货人海关注册登记编码? 另外,进出口快件收发货人为自然人(个人)的,是否可以免予申报进出口收发货人海关注册登记编码? 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北京海关
答:您好,需要海关注册登记编码。按照33公告规定,进出口货样和广告品,不论是否免费提供,均应由在海关注册登记的进出口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由海关按规定审核验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