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8158]
问题标题:加工贸易
问题内容:你好!在来料加工贸易的手册项下进口的面料,经过商检局的检测,实际成分于国外客户提供的不符,成分百分比相差10%左右(客户提供的资料 涤纶70%棉30%,检测结果涤纶60%棉40%) 手册是按70%涤纶30%棉申请的,现在手册不能变更,换洗标的话造成与手册不符。 请问这种情况该怎么处理?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杭州海关
答:你好!企业可将料件作退换处理。海关总署195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经营企业进口料件因质量问题、规格型号与合同不符等原因,需返还原供货商进行退换的,可以直接向口岸海关办理报关手续。已经加工的保税进口料件不得进行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