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8429]
问题标题:无代价抵偿退运及其再次进口(数量会多一部分)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2010年从美国采购两批产品,其中两批产品都是部分质量有问题,我们打算把有质量问题的产品退回去,申请这部分产品做无代价抵偿。因为这个产品今年还有再订购的国外没有发运,想一起退回去后,安排和退回去数量的产品一起发运。请问是否应该将退回去的做无代价抵偿,新的一起发运的该如何申报?也就是同一批进来我们需要做两份申报?对无代价抵偿数量要求是怎样的?非常感谢,盼复!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天津海关
答:您好!无代价抵偿货物是指进出口货物在海关放行后,因残损、短少、品质不良或者规格不符原因,由进出口货物的发货人、承运人或者保险公司免费补偿或者更换的与原货物相同或者与合同规定相符的货物。具体规定请参阅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令第1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三章 特殊进出口货物税款的征收 第一节 无代价抵偿货物相关规定。其它问题由于您表述不清,故无法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