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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海关:暂时进出口[112201]

问题编号:[112201]

问题标题:暂时进出口

问题内容:关员同志你好,感谢您给我们企业解决问题。我们公司准备在口岸过煤,车辆要去蒙古挂蒙古牌照,现场海关说要办理暂时进出口,而且要出通关单但是我们的车辆是新购买的欧曼牌牵引车(87012000),厢式运输半挂车车(87163990)都是非法检的,怎么要出通关单呢?牌照挂完后,要如何进行核销呢?是不是还要同一般贸易一样走一遍呀?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呼和浩特海关

答:据您所述,运煤车辆按照暂时进出境管理,如按照企业提供的归类,车辆申报报出口时不需出具出境货物通关单。暂时进出境货物的期限为6个月,应当在出境之日起6个月内复运进境,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当向主管地海关提出延期申请。感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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