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4027]
问题标题:进口检测仪器减免税事宜
问题内容:您好!我司的企业性质刚刚从外商独资企业变为中外合资企业(外商投资占59.2%),海关需变更的相关信息目前正在办理。之前我司企业性质为外商独资企业,去海关查询免税额度,我司还有350万美元的免税额度。等设备进口后,我司需按照中外合资企业的性质来办理。请问一下,我司性质是中外合资企业,还可以享受这个额度吗?另外,如果可以享受这个额度,我司是按照外商投资企业减免税申办手续来办理吗?最后,我司进口的设备是表面轮廓仪 ,商品编码是9031 4990 90,这个设备可以申请减免税吗?谢谢回复!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厦门海关
答:企业变更企业性质,在办理自理报关登记的变更手续后也应前往减免税审批部门办理减免税备案变更手续。待贵公司办理备案变更手续后,可享受的原有免税额度。设备是否能免税,应考虑是否为贵公司自用设备且属于其生产适用条目项下产品的设备,建议直接前往审批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提交相关纸面材料进行审核。网上咨询不能作为能否免税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