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7601]
问题标题:电子账册事宜
问题内容:老师,你好!我司目前以总公司作为经营企业和加工企业申请了一本电子账册A,但总公司下设有无法人资格独立核算的分厂,料件、成品单独管理,请问:1.分公司可否申请建立新的电子账册B;2.电子账册的加工单位和经营单位是不是必须为同一家生产型企业?分公司作为加工企业,但无外贸经营权无法作为经营单位对外签合同,请问电子账册经营单位可否为外贸企业?3.电子账册分册在何种情况下适用? 盼老师指点,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1.由于电子账册是以企业为单元的一种海关管理模式,因此原则上一家企业只能申请一本电子账册;2.不一定为同一家企业。电子账册经营企业可以为外贸企业;3.目前电子账册可以在全国口岸通用,无须申领分册。如有其他有关联网监管的具体问题,可直接向主管海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