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5929]
问题标题:关于申报的问题
问题内容:你好: 我想咨询一下:我如果我司的报关单是在2009年12月31日申报的,但是到2010年1月初才递现场海关放行,那我想问这些报关单的差错率纳不纳入2010年报关错差率的统计数据呢?谢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报关员记分考核管理办法》规定,记分周期从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而记分周期的计算是以记分这一行为发生的日期为准的,与您申报日期和货物放行日期均无关。您可通过通关现场的公共服务平台或通过拱北海关关企e线通查询您差错的记分时间。如仍有疑问,请拨打以下电话咨询:8164147,8164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