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0129]
问题标题:承揽企业是跨关区(外省)的企业可以吗?
问题内容:外发加工申请,承揽企业是跨关区(外省)的企业可以吗?我公司部份工序需要外发加工,请问:1、承揽企业是跨关区(外省)的企业可以吗?2、承揽企业是否一定是海关注册企业?就是承揽企业没在海关注册,能承揽我公司的外发加工?3、通过Q-PASS系统录入外发料件时,是只录入外发部份料件还是该成品项下的所有料件都要录入?例如,该成品磺下料件单耗是PVC浆0.60,PVC粒0.40,我们只外发PVC粒注塑,是录入所有单耗内的料件(PVC浆和PVC粒),还是只录入外发的PVC粒?
报关员教材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拱北海关
答:回复:1.可以,但承揽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海关不予批准外发加工业务:企业涉嫌走私、违规,已被海关立案调查、侦查,案件未审结的;企业生产经营管理不符合海关监管要求的;2.根据海关规定,外发加工承揽企业可以为非海关注册登记企业,即经营企业在办理外发加工手续时,必须向主管海关提交承揽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签章确认的承揽企业生产能力状况证明等必要材料;3.企业通过外发加工系统办理外发加工申请手续的,《外发加工申请表》中应如实填写外发货物(原料或半成品)的品名、数量、计算单位、加工后产品的品名、数量、计算单位等,具体手续请咨询主管海关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