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52984]
问题标题:到国外加厂后再出口产品,保税手续怎么做
问题内容:海关老师:您好!我是浙江武义的一家生产不锈钢压力锅企业,现我日本客户要求我司生产一批货,其中锅体喷漆工序需要韩国一企业加工,这样的话,我司需要先生产压力锅体的半成品(拉伸,成型,复底,抛光),再发到韩国釜山进行锅内喷漆,韩国再发回我公司进行焊锅耳,及生产相关锅盖并包装后,再发往日本客户,现在我需要确认的是: 1.半成品发往韩国,出口的费用会有哪些,具体是多少。 2.半成品韩国加后后返回,关税及增值税需要怎么办保税,其他会有些什么费用。 3.我司包装成成品后,相关的费用应该是按正常出口做的吧以上问题请回复,非常感谢!
问题分类:[减免税]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如果不锈钢是国内采购的话,一般贸易方式出口“半成品”,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喷漆后的半成品,在加工后以“加工贸易”方式出口成品。以加工贸易方式可以享受保税政策。具体请参阅海关总署令195号。如果不锈钢是国外提供的话,则前段也可以“加工贸易”方式进口、出口,也可享受保税政策。整个流程需要办理2本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