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海关:关于生产加工中出现补做产品的处理
问题编号:[102136]
问题标题:关于生产加工中出现补做产品的处理
问题内容:尊敬的广州海关,我司之前委托广东省机械研究所生产一批零配件,但由于部分产品有质量问题,外国客人要求我们按合同内容重新生产以作报偿。我司委托农业机械进出口公司帮忙办理出关等事宜,但对方称由于生产商在此事件中不能收到相关费用,因此也不能出具相关的发票以作报关之用,所以不能办理出口手续。但客商方面认为,出具相关文件以证明此批货物是补偿性质,非一般贸易,这样海关是会根据情况通过审核的。目前客商十分着急,因为此批零件关系到公司未来三年的规划,请问我们该如何操作以顺利发货?万分焦急,期待您的回复!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广州海关
答:您好:请你司尽快补充说明该批零配件是以何种贸易方式申报出口的,以便我们及时研复,如时间紧迫,也可直接咨询主管海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