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7517]
问题标题:核查问题
问题内容:您好,我公司来料加工企业。近期海关对我公司进行保税核查,在核查中,海关根据我公司提供的整体库存情况及多本未核销手册的单耗、保税料件的实际进口数量及实际出口的成品数量,进行核算,发现我公司缺失料件。但我公司确实没有内销保税料件。这种情况我公司该如何向海关解释,如何进行处理,是否需要补税呀?有无法律规定?请您帮助解答!万分感谢!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上海海关
答:保税料件短少产生的原因有很多,如监守自盗,保管不当,自然损耗,申报单耗与实际单耗有差异,货物溢短装等等,需要你公司作具体分析。对短缺的部分,企业可以提供正当理由的,需要补税处理;不能提供正当理由的,除需要补税处理外,海关还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对企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