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44324]
问题标题:2009年第78号公告
问题内容:海关总署与发改委联合出的2009年第78号公告,31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第7条 HDB/YD007-2009"引脚类单芯片。。。",成品税号85426000在2011年的税则书还是没有增加,请问成品耗用的芯片单耗是否可以变更为1.03 谢谢!
问题分类:[企业备案]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的问题答复如下:从该企业的描述来看,该企业的此项商品适用“引脚类单芯片、半球类(BGA)单芯片集成电路封装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税则的调整不影响单耗标准的执行)。但需要明确的是,企业申报单耗不应按照单耗标准中的数值来申报,而是应该按照企业的生产实际进行申报(但不能超过单耗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