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38420]
问题标题:关于变更资料的提交
问题内容:海关同志,你好。现在我公司向办理那个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注册登记表的变更手续,主要是法人和资金变了,那个商务局的手续已经办好了,现在我想问下去海关那边办理变更具体需要哪些资料,麻烦您具体写一下,因为打电话询问时某人的态度有点。。。因为公司的公章是不能带出去的,所以想具体了解需要带哪些资料,然后可以盖章再过去,谢谢海关同志了。也麻烦你们了,一定要具体到所带资料哦。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长沙海关
答: 你好!(一)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单位名称、企业性质、企业住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海关注册登记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批准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注册地海关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者其他批准文件及复印件,办理变更手续。(二)工作流程进出口收发货人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准予变更的进出口收发货人自批准变更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注册地海关提交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海关进行审核决定同意→注册地海关进行相应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