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编号:[125795]
问题标题:进口原料质量不符,如何换货?
问题内容:情况:我司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了一批原料10吨,使用2吨后发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卖方也来我司查验货物。经买卖双方协商决定,将未使用的剩余原料8吨退回国外,其再补发8吨合格产品至我司。 问题:其再补发的8吨产品进口至我司,货值肯定是免费的,但如何操作,可以不用交纳进口关税与增值税。因为本身就是换货,我司一共只得到10吨产品,不可能交纳18吨的税金。 请教了,谢谢!
问题分类:[货运管理] 投送单位:南京海关
答:您好!您提出的问题我们答复如下:若您是咨询贸易方式如何申报,请查看海关总署令第1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第3章第1节了解无代价低偿货物的规定。你司货物申报时具体适用的贸易方式,须经通关业务现场海关审核后才能给予准确答复,以上答复仅供参考,请以业务现场的实际办理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