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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海关:关于出口商检通关单使用问题[128648]

问题编号:[128648]

问题标题:关于出口商检通关单使用问题外贸知识

问题内容:您好请问我公司是使用的电子账册,出口成品项数很多,现在发现有使用商检通关单的出口成品开关,出口发票的料号项数超过了20项,而商检单是和发票对应的,这样一来大清单就分为两张报关单了,那么这两张报关单在通关时能够使用同一张出口商检通关单吗?不能的话我司应该怎么办呢?请海关领导给予解答

问题分类:[加工贸易]   投送单位:青岛海关

答:感谢你司对青岛海关工作的关注和支持。根据 海关总署、质检总局2007年第68号关于实施通关单联网核查的公告 (公告〔2007〕68) 的规定,通关单只能有效报关使用一次,企业应确保已申领通关单项下的进出口货物可一次性报关进出口。如通关单签发后需要分成多票报关单报关的,企业应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拆分通关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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